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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春节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当不少人仍沉浸在节日的温馨余韵中,奈曼旗法院的执行干警已迅速收心归位,切换至“奋斗模式”,以一场高效迅捷的执行行动打响新春执行攻坚开篇之战,用“开工即结案”的实干作风兑现司法为民庄严承诺,以司法实干护航社会诚信建设。
上午8时,一通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执行局的宁静。“执行110吗?我发现被执行人崔某行踪,你们能出警吗!”
据悉,该案件系一起标的额33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此前,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高某、崔某及辽宁某有限责任公司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崔某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张某遂依法申请恢复执行。
接到线索后,奈曼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经研判,被执行人崔某当前位于科尔沁区辖区内。奈曼旗法院迅速将相关情况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请示,通辽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派距被执行人最近的科尔沁区法院执行局派出警力协助执行。同时,奈曼旗法院执行力量亦火速集结出动。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高效联动、远程调度,依法将正准备外出的被执行人崔某带回法院。
被执行人被带回后,执行法官坚持法理情统一,并未简单“一扣了之”,而是紧扣节后复工关键节点,从法律规定、事理情理、诚信道义等多维度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违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与失信代价;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其正视自身责任、重拾契约诚信。在法律的威慑与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崔某深刻认识到,消极拖延绝非解决问题之道,主动提出新的履行方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在当日重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圆满终结执行。
从清晨8点接到线索,到当日案件圆满办结,全程仅用时8小时。该案的高效执结,既是“草原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的生动诠释,也是法院以强制执行力度守护司法权威、以善意执行温度涵养社会诚信的具体体现。(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圆]
